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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新疆前海联合泓瑞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元宇宙 2024年03月04日 13:29 25 Connor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新疆前海联合泓瑞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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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新疆前海联合泓瑞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新疆前海联合泓瑞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新疆前海联合泓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新疆前海联合泓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新疆前海联合泓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持续运作新疆前海联合泓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并由参加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上述会议议案进行表决。

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3年11月11起,至2023年12月11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3年12月12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进行,并由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949,676.96份,占权益登记日(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11月10日)基金总份额的99.89%,满足法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新疆前海联合泓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对《关于持续运作新疆前海联合泓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该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为:949,676.96份,占出席大会基金总份额的100%,“反对”的基金份额为0份,“弃权”的基金份额为0份。

据此,同意上述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新疆前海联合泓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25,000元,合计35,000元,由基金管理人公司财产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3年12月12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持续运作新疆前海联合泓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即基金管理人持续运作新疆前海联合泓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将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备查文件

1、《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新疆前海联合泓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新疆前海联合泓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新疆前海联合泓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前海联合泓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新疆前海联合淳丰纯债87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基金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前)通过销售网点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4)基金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若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值的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标签: 前海 新疆 基金 联合 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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