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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聚优港股通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元宇宙app下载 2023年07月07日 11:24 126 Connor

中欧聚优港股通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中欧聚优港股通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中欧货币市场基金B类、D类

份额非个人投资者代销渠道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限额的公告

为进一步保证中欧货币市场基金的稳定运作,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23年7月7日(含)起按如下规则对本基金B类、D类基金份额非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渠道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的交易限额进行调整:

如非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渠道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或多笔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金额超过5,000,000元(不含),本公司有权拒绝。非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渠道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累计申请金额等于或低于5,000,000元的,全部确认成功;非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渠道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累计申请金额高于5,000,000元的,则按注册登记系统清算顺序,逐笔累加后不超过5,000,000元(含)限制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申请笔数本公司有权确认失败。非个人投资者通过多家代销机构的多笔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请将累计计算,并按上述规则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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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非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渠道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或多笔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金额超过20,000,000元(不含),本公司有权拒绝。非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渠道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累计申请金额等于或低于20,000,000元的,全部确认成功;非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渠道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累计申请金额高于20,000,000元的,则按注册登记系统清算顺序,逐笔累加后不超过20,000,000元(含)限制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申请笔数本公司有权确认失败。非个人投资者通过多家代销机构的多笔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请将累计计算,并按上述规则进行确认。

对于2023年7月7日之前已参与定期定额投资的基金账户,同样适用上述规则。

实施上述限制期间,本基金的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如本基金取消或调整上述业务时,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也可登陆本公司网站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七月七日

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

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22年岁末及2023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22年底及2023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以及中国创盈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发布的《关于2023年新增港股通交易日及更新2023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有关安排的通知》中有关港股通交易日的安排,为更好地保证相关基金的稳定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除上海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因境内节假日休市外,对2023年处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下列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

2023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基金如下:

上述基金2023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提示如下:

注:1.关于非港股通交易日的具体安排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通知为准;

2.上述日期已剔除和境内休市日重合的日期;

3.上述基金的申赎业务规则详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4.如上述基金调整上述业务时,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敬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上述基金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上述基金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所带来不便。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七月七日

中欧聚优港股通混合型发起式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7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和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将自2023年7月10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下同),单个账户追加最低申购金额为0.01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须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投资者可多次申购。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的优惠申购费率见下表:

其他客户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在本基金非直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费率优惠细则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和规定为准。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4.2 赎回费率

1)对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注:赎回份额的持有期限,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2)对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注:赎回份额的持有期限,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基金转换时收取。具体事项详见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说明》。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基金日常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说明》。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及每期申购金额起点

本公司开通本基金的定投业务不设限制,本基金销售机构是否支持定投业务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本基金单笔最低定投申购金额与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保持一致。在不违反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定投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6.2 定投业务安排

(1)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本基金的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投业务的申办、变更和终止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注册登记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事项时,具体变更事项须遵循上述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3)投资者终止定投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3)其他

如无特殊规定,本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定投业务同时暂停,限制大额申购同样适用。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8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上海中心大厦16层

联系人:马云歌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同时代销A、C份额的场外非直销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上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针对某类基金份额变更、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公示。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更、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7.2 场内销售机构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7日

中欧稳利6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

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7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进一步中欧稳利6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稳定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7月7日(含)起限制本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金额,具体规则如下:

(1)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任一基金份额类别的单笔或多笔在代销渠道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金额超过1,000,000元(不含),本公司有权拒绝。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任一基金份额类别在代销渠道的累计申请金额等于或低于1,000,000元的,全部确认成功;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任一基金份额类别在代销渠道的累计申请金额高于1,000,000元的,则按注册登记系统清算顺序,逐笔累加后不超过1,000,000元(含)限制的申请确认成功,超出部分本公司有权确认失败。投资者通过多家代销机构的多笔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请将累计计算,并按上述规则进行确认。

(2)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任一基金份额类别的单笔或多笔在直销渠道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金额超过4,000,000元(不含),本公司有权拒绝。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任一基金份额类别在直销渠道的累计申请金额等于或低于4,000,000元的,全部确认成功;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任一基金份额类别在直销渠道的累计申请金额高于4,000,000元的,则按注册登记系统清算顺序,逐笔累加后不超过4,000,000元(含)限制的申请确认成功,超出部分本公司有权确认失败。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和管理人自有资金在直销渠道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受上述限制。

(3)本基金在各渠道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金额除应满足第(1)、(2)条约束外,仍需满足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对于2023年7月7日之前已参与定期定额投资的基金账户,同样适用上述规则。

实施上述限制期间,本基金的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如本基金取消或调整上述业务时,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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