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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清算报告

元宇宙app下载 2023年07月03日 11:35 72 Connor

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清算报告

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三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二三年五月四日

§1 重要提示

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905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于2020年08月17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展开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01月09日至2023年01月31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3年02月01日计票表决通过了《关于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23年02月01日,并于2023年02月02日进入清算程序。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产品概况

§3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05号文准予注册募集,于2020年08月17日成立并正式运作,共募集269,118,300.93份基金份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管理人已就上述情形拟定了终止基金合同的解决方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并于2023年01月09日至2023年01月31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3年02月01日计票表决通过了《关于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规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确定为2023年02月01日,清算期间为2023年02月02日至2023年03月13日。

§4财务报告

4.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年02月0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最后运作日2023年02月01日,基金份额净值0.9694元,基金份额总额8,422,348.65份。

4.2利润表

会计主体: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报告期间: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02月01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朱宏宇、胡莲莲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3)第056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基金财产分配

本基金自2023年02月02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基金资产处置、负债清偿及基金净资产分配情况如下:

5.1 资产处置情况

5.1.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金额8,805.32元,其中存放于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的备付金为8,786.84元,应计利息为18.48元。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备付金账户于2023年03月09日销户结息,账户内剩余资金8,821.10元于当日划回托管账户。

5.1.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金额5,505.29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上交所结算保证金为5,496.47元,应计利息为8.82元。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规则,结算保证金在每月第二个工作日进行调整,截至本次清算期末,结算保证金及应计利息余额6,940.75元,将于清算期后陆续划回托管账户。

5.1.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市值为7,623,664.63元,为持有的目标ETF基金。目标ETF基金于2023 年 02 月 02 日至 2023 年 03 月 13 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其终止清算款7,617,131.86元拟于2023年04月03日划入托管账户,交易性金融资产全部变现。

5.1.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资产1,552.02元,为应收直销申购款利息,已于2023年03月23日划回托管账户。

5.2 负债清偿情况

5.2.1本基金截止最后运作日的应付管理人报酬459.47元和应付托管费153.20元,分别于2023年02月02日、2023年03月02日支付完毕。

5.2.2本基金截止最后运作日的其他负债55,000.00元为应付审计费用,已于2023年03月22日支付完毕。

5.3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

(1)利息收入金额254.30元,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计提的自2023年02月02日至2023年03月13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存出保证金利息。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持有的目标ETF基金清算期间份额净值变动损益。

5.4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23年03月13日,本基金剩余财产8,156,636.43元。本基金将于2023年04月03日收到目标ETF基金终止清算款,清算款与03月13日目标ETF基金公允价值7,615,793.82元的差额为1,338.04元。上述财产将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023年03月13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结算保证金产生的利息亦属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先行垫付尚未收回的结算保证金、应计银行存款利息、应计结算保证金利息供清盘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5.5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6 备查文件

6.1 备查文件目录

1、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三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基金经理恢复履行职务的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公司(下称“本公司”)旗下海富通风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陆怡雯女士已结束休假,自2023年5月4日起恢复履行上述基金的基金经理职务。

本公司将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报备上述事项。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4日

本版导读

2023-05-04

标签: 富通 长三角 基金 清算 开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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