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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元宇宙app下载 2023年04月20日 10:43 75 Connor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上接B9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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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公司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合格的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底价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按照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总股本362,228,313股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08,668,493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有新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要求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票的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前述监管机构核准的方案为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编制了《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审慎分析,并编制了《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论证分析,编制了《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及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机关对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3368 证券简称:柳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8

转债代码:113563 转债简称:柳药转债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广西柳州市官塘大道68号 公司六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8日

至2023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信息。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现场登记

1、登记时间: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8:00-12:00、14:00-17:00

2、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原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股票账户卡原件。

(二)书面登记

1、登记时间: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17:00时前

2、登记方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采用书面回复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代理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六、 其他事项

(一)现场登记地址/书面回复地址:广西柳州市官塘大道68号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部

邮编:545000

电话/传真:0772-2566078

电子邮箱:lygf@lzyy.cn

联系人:李玉生、韦盼钰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68 证券简称:柳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0

转债代码:113563 转债简称:柳药转债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柳药转债”可选择回售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售价格:100.41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 回售期: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4日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3年5月9日

● 回售期内可转债停止转股

●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41元/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柳药转债”。截至目前,“柳药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公开发行80,22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柳药转债,债券代码:113563)。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柳药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柳药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柳药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及价格

(一)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附加回售权,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柳药转债”第四年的票面利率1.50%,计算天数为99天(自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4月24日),利息为100×1.50%×99/365=0.41元/张,即回售价格为100.41元/张。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后20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3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少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的发布时间视需要而定。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在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4日期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日)发布一次回售提示公告。

“柳药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柳药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3563”,转债简称为“柳药转债”。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4日。

(四)回售价格:100.41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柳药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3年5月9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柳药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柳药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柳药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公司证券投资部

(二)联系电话/传真:0772-2566078

(三)电子邮箱:lygf@lzyy.cn

特此公告。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3368 证券简称:柳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5

转债代码:113563 转债简称:柳药转债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3368 证券简称:柳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6

转债代码:113563 转债简称:柳药转债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同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证券市场情况、公司经营情况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2023年7月末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股票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以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00,0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股份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按照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总股本362,228,313股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08,668,493股(含本数)。假设本次实际发行股份数量达到上述发行上限。该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判断,最终应以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准;

4、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方面的影响;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362,228,313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的影响,不考虑其他调整事项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6、对于公司2023年净利润,假设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以下假设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的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情景1:假设公司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2年度下降10%;

情景2:假设公司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2年度保持不变;

情景3:假设公司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2年度上升10%;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

注: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增加。由于本次募投项目从项目实施到投产实现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公司每股收益、扣非后每股收益在短期内会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公司短期内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将有所提高。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实施期间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因此,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的扩大可能导致公司短期内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发行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谨慎论证,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分析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下转B9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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