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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白农业用水价格拟调整,价格方案出炉!

元宇宙app官方版下载 2022年10月26日 09:44 102 Conn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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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

《电白区农业用水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保障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根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139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农业用水价格管理指导意见》(粤发改规〔2017〕11号)、《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粤办函〔2022〕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及罗坑水系灌区、河角水系灌区、热水水系灌区、共青河灌区、河湾水系灌区等5宗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成本监审情况,制定电白区农业用水价格调整方案。现在电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话、邮件、书信等方式,对调整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2年 10月24日至2022年11月3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联系电话:0668-5115381(区发展改革局)

(二)发送电子邮件,邮箱: db5115382@163.com

(三)寄发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大楼区发改局(价格股)邮编:525400。请在信封正面注明“《茂名市电白区农业用水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茂名市电白区农业用水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茂名市电白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24日

附件

茂名市电白区农业用水价格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进我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保障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根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139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农业用水价格管理指导意见》(粤发改规〔2017〕11号)、《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粤办函〔2022〕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及罗坑水系灌区、河角水系灌区、热水水系灌区、共青河灌区、河湾水系灌区等5宗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成本监审情况,制定电白区农业用水价格调整方案。

展开全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水安全,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促进实现农业现代化。

二、农业用水价格管理方式

对区管的电白区罗坑水系灌区、河角水系灌区、热水水系灌区、共青河灌区、河湾水系灌区等5宗大中型水系灌区骨干工程农业用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其余灌区由供需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有利于促进节水、保障工程良性运行和农业生产发展的原则协商定价。

三、农业水价定价原则和方法

依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农业用水价格管理指导意见》(粤发改规〔2017〕11号)的规定,农业用水价格按照补偿运行维护成本的原则核定,不计利润和税金,结合实际区分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养殖业等用水类型,统筹考虑用水量、生产效益、区域农业发展政策等,在终端用水环节实行分类水价。农业用水实行定额管理和总量“封顶”政策。区分不同作物和养殖产品,按照“多用水多付费”的原则,推行分档水价制度,合理制定阶梯和加价幅度,超计划、超定额用水部分,按照用水类别和超计划用水幅度,以基本水价1倍至3倍累进加价计收水费,促进农业节水。

四、区管大中型水系灌区运行维护成本监审情况

我局于2022年5月20日至6月5日对茂名市电白区罗坑水系工程管理局、茂名市电白区河角水系工程管理处、茂名市电白区热水工程管理处、茂名市电白区共青河水系工程管理处及茂名市电白区河湾水系工程管理所2021年供水成本实施了成本监审。具体情况如下:

(一)罗坑水系灌区工程运行维护成本为3382931元,该工程农业用水供水量为11116万立方米,农业用水每立方米工程运行维护成本为0.03元。

(二)河角水系灌区工程运行维护成本4774305元,该工程农业用水供水量为5394万立方米,农业用水每立方米工程运行维护成本为0.094元。

(三)热水水系灌区工程运行维护成本3459287元,该工程农业用水供水量为4233万立方米,农业用水每立方米工程运行维护成本为0.099元。

(四)共青河水系灌区工程运行维护成本812097元,该工程农业用水供水量为10650万立方米,农业用水每立方米工程运行维护成本为0.076元。

(五)河湾水系灌区工程运行维护成本381931元,该工程农业用水供水量为650万立方米,农业用水每立方米工程运行维护成本为0.059元。

上述区管五大中型水系灌区平均运行维护成本每立方米0.07元。

五、农业用水价格调整方案

我区农业用水价格一直执行电白县人民政府电府〔1993〕53号文,该文规定“凡使用通过水利工程蓄引的资源水,其中:农业灌溉用水每立方米0.038元,供水部门供水产养殖部门的用水,按农业灌溉用水价格加50%计收”。自农业税取消后,农业水费也未能收取到。因此,通过本次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重新核定农业水价,重构农业供水水价体系。

根据国家、省农业用水价综合改革精神和农业用水定价原则和方法,制定我区区管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具体方案如下:

1.区管工程农业用水供水价格

粮食作物用水价格0.07元/m³;

经济作物用水价格0.084元/m³;

养殖业用水价格0.105元/m³。

2、末级渠系(田间管理)费用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可根据当年用水户种植面积,合理分摊末级渠系(田间管理)费用,每年每亩不超过20元,年末按实际支出结算,多还少不补。

3.农业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

农业用水实行计划、定额用水,对超过部分按照用水类别和超计划用水幅度加价,用水计划、定额按区水务部门核定、审批的用水量为准。

用水量超过定额50%以内的部分,按对应分类水价的1.5倍计收水费;

用水量超过定额50%但未超过100%的部分,按对应分类水价的2倍计收水费;

用水量超过定额100%以上的部分,按对应分类水价的3倍计收水费。

六、农业水价有关问题

1.农业用水价格实行公示制度。由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或其他管理单位定期将用水户使用水量、水价、水费进行公示,接受用水户监督。供水经营者和用水户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制定的价格政策或供用水协议,不得擅自变更水价。

2.实行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制度。按照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原则,切实保护农民合理用水权益,同步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对定额内用水的水费由财政部门负责,节约部分适当奖励,具体办法按电白区财政局、电白区发展和改革局、电白区水务局、电白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茂名市电白区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试行)》(电财农〔2021〕91号)文规定执行。超定额用水的水费不再予以补贴,并实行累进加价制度。

3.农业用水征收水费工作由区水务部门及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4.农业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专项用于节水管理。

5.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执行期间如有新的政策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电白政府网)

标签: 电白 价格 用水 出炉 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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