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盖“精神病”章才能拿药,医院何苦为难多动症患者

文|松堂

2025年9月,山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确诊注意缺陷与多动障碍(俗称多动症,英文简称ADHD)的张静准备开具药物“专注达”时,医院提出了一项她难以接受的要求:必须在户口簿上加盖一个写有“精神病一类药品取药”字样的印章。南方周末记者以市民身份致电该医院,工作人员称这是“上面”的规定,“取药都要在户口簿上盖戳,如果别的地方不盖,去别的地方取”。

资料图。图文无关。

户口本盖章才能拿药,很难让人理解。ADHD,俗称多动症,是一种常见的神经发育障碍,其症状无非是注意力无法持久集中,有时候过度活跃,情绪比较容易冲动。儿童和成人都有可能患上,最大的影响就是会造成学习障碍和情绪障碍,无法专注地应对学习工作和社交,并不会影响他人和社会秩序。连六大类重性精神疾病(包含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等)都不需要如此管控,几乎没有社会危害性的ADHD,为何要执行比重性精神疾病更严格的管理方式?

这个做法最让人诟病的,还是涉嫌歧视ADHD患者。不管得了何种病,患者都有正常看病开药的权利,隐私应该得到保护,而不能被医院盖章标记。尤其现在确诊ADHD并且接受治疗的大部分是未成年人,他们的隐私更应该得到保护。户口本被盖章,增加了整个家庭的病耻感不说,还有可能附带来自其他方面的歧视。

从新闻报道来看,这个毫无来由的盖章,不仅影响了患者们正常看病的节奏,也给他们带来了额外的生活成本,比如有的人只能重新去办一个户口本,有人跑去外地开药,很是折腾。

社交平台网贴。

有人猜测,治疗ADHD的药物“专注达”(含哌甲酯),属国家严格管控的一类精神药品,如果滥用,存在成瘾风险,涉事医院可能是为了防止药物滥用才出此下策。

这个担心有点多余了。按照规定,领特殊管理药品需要办理“麻卡”,每一次开药、取药,医院与药监系统均有记录,足以实现追溯。户口本上盖章这一额外之举,除了让患者觉得羞辱,实在看不出还有其他作用。

当地有关部门的回应也透着诡异和不合理。涉事医院说自己是山西省医院的标杆,盖章“是按照‘上面’的要求”。太原卫健委说“并未听说过该要求”,还要求记者核实是否理解错了医院的意思。山西省卫健委则说,“好多(规定落实)都是在医院解决,掌握政策都在医院里头,应该跟医院沟通,去问问具体医生”。

医院说是“上面”的要求,卫健部门又说是医院落实的问题,好像这只是患者和医院之间的纠纷。让患者拿户口本盖章取药,容易暴露隐私,目前并没有法律法规允许医院这么做。法无授权不可为,医院管理涉嫌歧视患者,主管部门难道不应该赶紧调查核实,督促医院整改,取消不合理的加码行为,并且严肃追责?怎么还能像没事人一样置身事外?

用户口本盖章拿捏ADHD患者,既缺少法理依据,也严重妨碍患者正常看病拿药。涉事医院这种毫无必要、纯给患者添堵的做法,该被纠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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